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叠彩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叠彩区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一个市辖区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,桂林市中部,东面和北面与灵川县相连,南与象山区、七星区相接,西与临桂区接壤。区人民政府驻中山北路147号。叠彩区是商贸、物流、仓储的重要聚集地以及主要种植蔬菜、水果饲养猪、鸡、鸭等,是桂林市重要的蔬菜、副食品生产基地。叠彩区总面积52平方公里,截止2012年3月,全区常住人口17.9万,下辖两个街道,一个乡,共21个社区和15个行政村。2013年叠彩区GDP总量53.93亿元,同比增长9.4 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.05亿元,财政收入3.61亿元,规模工业总产值28.12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.96亿元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属始安县。唐至德二年(757)属临桂县辖地,1913年属桂林县地。1940年属桂林市凤北镇、西南附廓乡,1950年设第三区和北郊区,1955年改三皇、北站2街道,1958年改三皇、北站2公社,1966年更名东风、胜利公社,1979年东风、胜利公社合并置叠彩区。